活動辦法:持統一發票10張(驗後發還)可免費兌換台灣水果月曆 兌換資格:臺北縣、桃園縣、基隆市、新竹市、新竹縣、 宜蘭縣、花蓮縣、金門縣與連江縣民眾 活動日期:98年11月25日起每周一至周五辦公時間,換完為止 來源:http://www.ntx.gov.tw/Info/InfoHotNews.aspx?ID=8980